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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被告席上的法官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原审判员陆栋梁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时间:2022-07-14

基本情况:陆栋梁,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南通通州人,大学学历,1993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审判员、员额法官、一级法官。2022年2月,因犯受贿罪、枉法裁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审判权是国家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把国家给我的这个权力,当成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也破坏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从审判席到被告席,从手握法槌到手戴镣铐,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开始,以一个被告的身份结束,陆栋梁的忏悔令人唏嘘不已。

2021年上半年,崇川区在深入推进政法教育整顿期间,崇川区纪委监委接到反映陆栋梁涉嫌违纪违法的举报线索后,迅速介入调查。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陆栋梁违纪违法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从初心到动心 ,思想滑坡必然腐化堕落

“刚从学校毕业踏上法律工作之路,对法官这个职业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对手中的权力也充满了敬畏。”陆栋梁回忆起刚参加工作的初心,感慨万分。

1993年,从司法学校毕业的陆栋梁进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工作。刚参加工作的他,吃苦耐劳、积极勤恳、洁身自好。从城港法庭到执行庭再到速裁庭,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长,在组织的信任和培养下,陆栋梁逐步成长为一名精通业务的员额法官、一级法官。

但随着岗位变动和职务提升,陆栋梁的思想防线没有得到进一步加强,反而开始悄然松动。“平时总把单位组织的学习教育当成耳旁风,完全听不进去,致使自己的世界观被名利左右,在利益面前一点点被撕开,直至利欲熏心。工作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想过要加入党组织。”陆栋梁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深刻反思道。

“2000年起,我开始独立办案。慢慢地,我从吃一顿饭,拿一张卡就忐忑不安转变为帮人家一点忙,收点东西理所应该的心理习惯。”自认为精通业务的陆栋梁,在金钱的诱惑和“糖衣炮弹”腐蚀下,思想逐渐起了变化,开始越来越贪图对安逸生活的奢侈享受,对相关人员的“示好”也从“不敢”到逐渐动心。

从失守到失控,权钱交易终将欲壑难平

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便会像洪水一样一泻千里。2004年下半年,陆栋梁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为江苏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某谋取利益。为了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陆栋梁的关照,邱某累计送给陆栋梁感谢费11万余元。

刚收到钱的那几天,陆栋梁格外紧张,生怕事情败露。可随着时间流逝,侥幸心理还是占据了上风,逐渐将党纪国法抛在脑后。“随着地位提升和时间积累,自己社会人脉关系成熟,本人开始自我膨胀。眼里只有金钱与手中权力的价值交换,把党和国家交给我的权力当成赚取私利的工具。”陆栋梁在忏悔书里写道。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作为执行局、速裁庭的法官,陆栋梁成了案件当事人等形形色色的利益诉求者眼中打赢官司的“制胜法宝”,各种旅游吃请、礼品礼金纷至沓来。“平常请我吃饭,过年过节给我送礼,涉及到具体案件会给我送钱,我记得最大的一笔是16万元。”驰骋在腐化堕落路上的陆栋梁一发不可收拾。

当然,收到好处的陆栋梁也会投桃报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受理、案件执行、文书制作、案件审判等方面,多次为这些“朋友”打听案情、说情打招呼,甚至枉法裁判。“我尽量把流程加快一点,在判决的结果上尽量倾向于他们。”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誓言被他忘得一干二净,神圣的审判权被他当成了自己随意把玩的“如意棒”。

经查,陆栋梁利用担任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员额法官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案件当事人、律师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案件当事人、律师所送人民币共计51.8万元、苹果IPhone X手机一部。

由法官变商人,目无法纪最终恣意妄为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但看着别人下海经商,有声有色,陆栋梁坐不住了,将党员干部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要求抛之脑后。以其家人的名义与李某等人签订了《投资协议》,成立了某医疗美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其父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自己则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为了扩大自己在公司中的出资份额并享有相应的投资权益,陆栋梁想到了一个“无本生利”的好办法。他找到自己所办案件当事人季某,要求其出资30万元到自己名下。“仗义”的季某为了在案件中得到陆栋梁的关照,分三次将30万元出资给陆栋梁。为掩人耳目,陆栋梁与其签订了《跟投协议》。顺利拿到投资款后,陆栋梁立即以自己名义投资到公司里。

“与人合伙投资办公司发生矛盾后,我伙同亲戚、朋友和社会人员霸占公司。同时,还和曾经的案件当事人合作投资、民间放贷等等。”生财有“道”的陆栋梁,此时已完全忘记了作为人民法官,历尽艰辛,当为判决公正;风雨兼程,只求正义裁判的神圣职责,在利益面前丧失了底线和尊严。

公权只能公用,这既是朴素的常识,也是党纪国法的要求。“作为法官,心中这些红线都是有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觉得工作自己年限长了,看的东西多了,这个警醒意识也就淡了。”领导干部手中的公权力一旦沾染“铜臭味”,就容易追逐私利不能自拔,渐渐忘记信念初心,突破纪律底线,最终越陷越深、走上不归路。

陆栋梁知法犯法,将法律玩弄于股掌,认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只不过是一阵风,走过场,整不到自己头上,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高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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