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区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第二监察员办公室)在新城桥街道组织召开监察员集中办公工作会议,会议由第十纪检监察员办公室主任王小静主持,第十纪检监察室(第二监察员办公室),狼山镇街道、学田街道、新城桥街道纪工委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第十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张建武同志首先领学了《中共江苏省纪委关于印发lt;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gt;和lt;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严禁”行为处置办法gt;的通知》以及《崇川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程序规则(试行)》。
王小静同志强调,打铁需要自身硬,正人必先肃己,监察室和各街道纪工委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落实省纪委“八严禁”,尤其是相较“六条禁令”新增的严禁压案不查、拖案不办、办人情案关系案、越权执纪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和严禁以权压人、以势压人等粗暴执纪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