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崇川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结合省市残联对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专项监督工作的要求,对崇川区残联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专项监督工作开展再监督,要求在全区9家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实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对督查工作担责负责尽责。
二是积极行动,落细事项。纪检组全程监督区残联督查工作,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不影响儿童康复机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天到一家机构进行全天候和全方位的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一家儿童机构位于多层建筑的六楼,存在安全隐患,督促区残联在下发整改通知书后及时跟进场所迁址事项,并要求该机构作出相应的安全防范举措,确保残疾儿童安全。
三是严格到位,紧盯整改。对整个督查过程中发现的5类问题,要求区残联发出书面整改要求,纪检组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督促区残联做好整改回头看检查,把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和纪检组沟通,共同解决,为儿童康复机构残疾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的康复场所,捍卫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