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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区纪委监委党员干部中开展 “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17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建新功”行动(以下简称“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 “攻坚有我”显担当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办〔2021〕71号)、《中共崇川区委印发〈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委〔2021〕3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动员区纪委机关党委全体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新时代崇川精神,通过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全身心投入“攻坚有我”火热实践,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合力,为全市“奋力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全区“提升首位度、全省争进位,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崇川”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主动作为、争先创优,努力完成一批急难险重任务,助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崇川保驾护航。

2.坚持问题导向,强督查促治理。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督查、驻点巡察等举措,着力发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中的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通过发放交办单、巡察建议和制发“两个建议”等方式,督促被联系单位健全制度、优化管理、提升治理。积极推动区纪委监委创新项目,解决制约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瓶颈症结,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成效。

3.扛起责任担当,抓落实勇争先。积极参加全区高质量发展大比武,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高质高效完成党建考核各项指标任务,力争在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主动认领民生实事项目,围绕社区治理、城市建管、教育医疗、养老救助、就业创业等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至少领办1个实事项目,加以落实。定期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交流心得感悟,将解决问题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汇报。积极推进容错纠错工作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争先奋进的良好生态。

(三)机关党员要比贡献、实干在前

1.以实干强贡献。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第一身份”、攻坚有我“第一使命”,在区委巡察、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信访维稳等工作中立足本职、实干为先,做熟悉业务、促进发展的行家里手。要有强烈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把个人融入全区发展大局,在城市更新、项目招引等全区重点攻坚任务中自觉加压、奋勇担当,为现代化新崇川建设贡献个人份额。

2.以实绩展成效。要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考核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在重点工作督查、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从严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三不”等工作中精准履职、勤奋有为、守正创新,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纪律保证。

3.以服务优形象。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社区共建,主动投身志愿服务,在文明引导、扶贫助困、便民利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退休党支部要以深化“六有一提升”工程为契机,积极推进退休党支部党建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威望高、热情足、能力强等优势,在推进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传承、教育培养新人等工作中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区纪委“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在区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由区纪委机关党委牵头,各支部协力推进。要把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举措,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崇廉先锋”党建品牌建设结合起来,推动行动走深走实。

(二)精心部署推进

1.启动部署阶段(9月上旬前)。机关党委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度安排,制定下发行动方案,对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等作出部署。

2.行动实施阶段(9月上旬至11月)。各党支部按照行动方案,进一步摸排梳理攻坚任务,形成行动清单(见附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年底前高效完成。

3. 评估检验阶段(12月)。各党支部总结经验成效,形成专题报告报机关党委。党员个人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报告参与“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情况。

(三)强化督导问效。建立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各党支部要将行动中的优秀典型、经验做法,第一时间提炼成果、加强宣传、形成制度。各党支部在年度述职中要总结“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开展情况,并将党员个人参与情况作为星级评定、民主评议的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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