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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2021年1-12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

时间:2021-12-31


2021年1-12月,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从问题类型看,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人。从人员级别看,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乡科级干部6人,乡科级以下人员28人。

元旦、春节将至,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防“节日腐败”。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影响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知敬畏、守纪律,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崇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崇川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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