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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纪委 南通市监委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涉崇川1起)

时间:2021-06-11

端午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我市近年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1.海安市南莫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童生明、副局长许立成、总账会计朱海兰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许立成在任南莫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农经站日常工作期间,经向时任该中心主任童生明汇报并取得其同意,先后4次安排时任农经站总账会计朱海兰,按照全年在村工作半年及以上村主要干部每人500元、不足半年村主要干部每人250元的标准,以春节慰问的名义给全镇16个村的主要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93250元。2021年5月,童生明、许立成、朱海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如皋市发改委粮食与物资储备科副科长黄旭文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9月18日至9月21日,时任如皋市粮食局购销调控科副科长黄旭文,利用参加哈尔滨“金秋粮食洽谈会”之机,擅自改变行程,借机到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游玩,并将游玩所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等费用2233元分别在如皋市粮食局、如皋粮食储备库报支。审查期间,黄旭文上缴了违纪所得。2021年3月,黄旭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如东县南通开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翟平忠、副总经理吴鹏程超标准接待问题。2020年9月1日,翟平忠在接待如东县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过程中,产生接待餐费用1600元,超出该县接待标准520元。事后,翟平忠安排吴鹏程报销该笔餐费,吴鹏程通过虚增5名就餐人数的方式,制作了报销单经翟平忠签批后在公司报支。此外,翟平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翟平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鹏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崇川区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葛秀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葛秀华在担任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南通观音山新城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期间,分别于2019年11月、2020年6月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沈某某的宴请。2021年3月,葛秀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了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守规矩,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公款报支、违规吃喝等作风积弊顽疾还未完全根除,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以案为鉴。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斗争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防反弹回潮,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管好抓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节点、关键少数,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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