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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山镇街道党工委关于区委巡察农贸市场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26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2月29日至3月29日对我街道管理的城山路菜市场等5家农贸市场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并于6月2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各农贸市场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718088;邮政信箱:世纪大道401号;电子邮箱:dzbmessage@163.com。

附件:

1.区委巡察城山路菜市场整改情况的通报

2.区委巡察新港菜市场整改情况的通报

3.区委巡察沿河路菜市场整改情况的通报

4.区委巡察五山菜市场整改情况的通报

5.区委巡察海港菜市场整改情况的通报


附件1

区委巡察城山路菜市场整改情况的通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进展和成效

1

专项资金未补贴到位。

(1)目前,市场“以奖代补”资金已列支部分用于奖励市场红榜经营户部分用于购置消防、电梯配件等,后期根据市场运营实际需要再进行支出,确保该项资金使用到位。(2)“平价菜摊”专项资金根据文件要求,截止2024年8月10日已发给商户补贴累计16105元。

2

对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的承租户未及时考核,及时阻止其违反合同约定增设餐饮服务。

2024年7月29日,对接企业,根据其提供的票据,只能证明公司在2022年销售额,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企业表示合同期间装潢、并受疫情影响,2022年市场消防设施故障造成公司货物损失,请政府给予照顾。8月底前再与其对接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将在9月份请律师提出诉讼。

3

承租户水电费管理监管缺失。

(1)对前三年的摊位租赁户的水电费收缴情况进行清查,对存在欠款的户子进行催缴。(2)规范水电费收缴流程。每月记性账目核对次。

4

定额餐费设置“账外账”,长期由个人现金保管进行列支。

城山路菜市场2017-2018年餐费结余已由市场现场负责人于2024年3月缴纳到位;2019年-2022年8月餐费结余由原市场工作人员缴纳到位,相关明细记录交至街道。2022年9月以后市场管理方取消市场管理人员用餐费用。

5

街道与市场往来长期未清理。

街道将城山路、新港、沿河路三家市场的利润收入上缴财政,用以偿还以往借款费用。

附件2

区委巡察新港菜市场整改情况的通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进展和成效

1

市场出租招标底价无依据。

(1)参照区国资办租赁管理办法,2024年6月28日经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制定狼山镇街道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并报区国资委。(2)经查找相关文件及会议记录(2019.12.16街道办事处会议)明确合同约定时间从11月28日开始。

2

市场存在违规转租。

合同于2025年5月到期。届时将重新招租,并根据国控集团菜市场运营公司的要求明确招租条件,确保达到为民便民的服务标准。

3

对违章搭建监管不力。

冷库是承租方为配套超市使用,承租方自用。经过与承租方协商,同意支付实际使用期间(2020.7-2025.5)的租赁费用5800元,并确保使用的安全。合同期满后将此处拆除。

附件3

区委巡察沿河路菜市场整改情况的通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进展和成效

1

生鲜超市的农贸市场业态占比较小。

已增加生活品类100个品种,生鲜类经营面积增加100平方米。

2

频频违约转租,业态变更失管。

合同将于2025年5月份到期。街道与菜市场运营公司按照要求重新招租。

3

租后监管有盲区,设施设备严重损毁。

(1)市场承租合同期满后恢复原手扶电梯;(2)市场承租人二次改造安装用于经营饭店的厢式直升电梯抵拆除的手扶电梯;(3)对手扶电梯按资产折旧期规定从拆除之日起评估折算。

附件4

区委巡察五山菜市场整改情况的通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进展和成效

1

对违章搭建监管不力。

2024年8月南郊社区与承租方签订场地使用管理合同。租期11个月(2024.7-2025.5),租金1100元。

2

专项资金未补贴到位。

承租方已为商户购买公平秤40台,共计费用15200元。

3

资产底册不清,存在被侵占风险。

670㎡为原承租户丁霜钰经营期间搭建的临时建筑,在2011年6月五山市场被列入市区菜市场升级改造计划时,并同意过渡期间在市场的西侧和南侧设置临时摊位。2022年改造拆除部分为现承租人倪汉清自建。

附件5

区委巡察海港菜市场整改情况的通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进展和成效

1

资产管理不严,监督不够有力。

(1)社区进一步完善了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实行“五位一体”台账管理制度。(2)约谈市场承包商,经协商,约定洗车场作为为民项目,签订场地使用管理合同,租金每年上缴社区。

2

市场外包未经集体决策。

(1)在社区工作例会及社区全体人员工作会议上学习街道相关文件精神。(2)20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及社区重大事项都召开两委或三委会议协商通过或进行通报。

3

设置虚高招标接盘费用,为原承租户提供不当竞争优势。

2024年开始社区1-4组过渡房及海港新村居委会店面房的招租均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规范流程竞租,经询价,以附近同等条件的资产租赁平均价格作为底价公开竞租。

4

专项资金未补贴到位。

社区约谈市场承包商高广军,督促其合理用好“以奖代补”奖励资金余额。于2023年1月18日用奖励资金购买了扫地机,用于市场保洁,剩余资金用于购买垃圾桶,消毒水等。

5

招投标问题频发,合同履行不严格规范。

(1)社区工作例会上学习街道招标工作管理办法。(2)要求社区监委会加大招标项目的事中参与度,起好监督作用。(3)社区5000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履行招标流程。

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崇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崇川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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