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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6-05 字体:[ ][][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3日至9月30日,二届区委第十轮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7日,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未能走深走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最新精神和要求纳入全体人员每月学习清单,全局上下紧跟条线工作部署,及时贯彻落实。(2)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报送年度调研课题并发布。每两个月开展研讨,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落地见效,以学促干成效更加明显。

2.关于“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作用未能彰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强化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区重大执法问题、12345、信访条线会议并书面反馈意见。组织司法所执法监督人员理论与业务培训,召开执法案卷评查交流会议。(2)规范基层行政事项法治审核工作,督促全区各单位严格落实法治审核工作规程。(3)落实对行政诉讼案件自我风险评估机制,强化与法院、相关单位的沟通,加强案件风险预警评估。(4)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结对共建,司法所遇重大矛盾、复杂社矫、舆情风险、创建瓶颈,局机关各科室快速响应。按照司法部标准化建设要求,完成司法所的外观标识的整改工作。开展首批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回头看”。(5)线上线下联动开展精准普法,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协调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充分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治力量,持续深化1+N法律明白人机制。

3.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统筹推进法律援助站点建设,目前全区共有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联络点153个,有效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指引,着力满足群众法治需求。(2)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卷宗质量自查与同行评估。严格落实卷宗入库核对、逐项检查制度,规范卷宗全流程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可控、卷宗应归尽归。(3)社区法律顾问主动下沉网格,推动矛盾风险早发现、早化解。精准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4)组织开展上半年全区调解员业务培训,优化调整区聘专职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充实调解力量。(5)开展律所及律师业务宣传专项排查,推动律师行业依法依规诚信执业。(6)建立“两公”律师微信联络群,实现政策与工作要求即时传达;将“两公”律师纳入律协培训体系,加强年检考核与日常指导,全面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履职能力。

4.关于“特殊人群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1)依托智能监管系统,实现对象动态全掌握、跨部门协同高效化。与公检法机关适时对接,确保工作顺畅开展。(2)持续推进“一评五扶快就业”项目,统筹做好基本生活救助与个性化精准服务。(3)后续照管多方管控合力形成,照管记录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时间、地点、内容、成效等关键要素真实完整,管控服务有抓手、可追溯。

5.关于“服务中心促发展举措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工作。2025年度提请区政府制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度崇川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牵头制定《2026年度崇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6年度崇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完成挂钩企业全覆盖走访,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座谈会。(3)持续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跟踪推进,项目招引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规定频次完成学习与工作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述职报告,责任传导持续压紧压实。(2)严格落实公众号“三审三校”制度,实行全流程审核把关。强化阵地建设、运维与内容更新指导。优化调整司法所法治宣传人员队伍,整体法治素养与专业能力明显提升。(3)常态化开展新闻信息业务培训,成立兴趣小组培育骨干力量。同步完善新媒体审批、读网巡网、网络安全三项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立场坚定、导向正确、安全规范。

7.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制定“两个责任”清单,严格按程序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审议。(2)召开节前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开展专题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3)组织各科室、司法所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开展廉政风险动态排查。

8.关于“机关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1)日常监督责任压实,科室及司法所作风纪律显著加强。(2)整合条线会议,降低会议频次。

9.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1)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严守经费使用标准,确保全程合规、有据可依。(2)规范课题经费管理,组织重新学习《南通市崇川区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崇法学会〔2022〕2号),严格执行课题经费管理规定。(3)深入推进经费使用“降本增效”,倡导外出培训、参会优先选用公共交通;精简会议纸质材料,厉行勤俭节约、提升使用效益。

10.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1)立足国有资产管理与职能发挥,加强资产管理,整改工作稳妥有序。(2)严格执行讲课费标准,由办公室与业务科室双重审核把关。(3)从严加强财务审核,严格核验票据与转账信息。(4)完善资产台账管理,对采购装备全面登记,督促各司法所完成资产台账更新。

11.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采购项目进行核查,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落实采购比价审查制度,在财务比价环节运用“企查查”等工具,全面核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及关联关系,坚决杜绝关联单位参与比价。

1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还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1)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调整议题结构,增加党组会研究核心业务频次。(2)构建重大事项前置酝酿、集体决策、跟踪落实闭环机制,杜绝临时动议。(3)持续深化“法约三市”律师党员巡回公益法律服务。创新推行“党建指导员+高质量发展指导专员”双指导员制度,以党建引领业务融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4)多渠道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及企业意见,专人跟踪整改。班子成员深入自我剖析、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优化干部梯队建设。按需招录年轻干部,健全中层干部常态化储备、递进式培养机制,夯实队伍梯队。

1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每季度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党建责任。(2)健全主题党日报备制度,机关总支每季度统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督促各支部全面自查完善2025年度“三会一课”记录,严格按标准规范开展2026年度“三会一课”。(4)各支部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与实效。

14.关于“巡视巡察、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1)落实对行政诉讼案件自我风险评估机制,强化与法院、相关单位的沟通,加强案件风险预警评估。(2)立足国有资产管理与职能发挥,加强资产管理,整改工作稳妥有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85609877;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8号崇川区司法局403室;电子邮箱ccqsfj20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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