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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川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09

2023年4月26日至8月25日,区委巡察组对崇川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1月1日巡察组向崇川区教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整治工作部署大会上再次强调各校校长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二是各小学落实自查自纠。三是相关学校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2.关于“膳食管理委员会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膳食委员会人员结构未按要求设置、检查评议工作未能常态化开展的学校,进行人员结构性调整并开展检查评议。二是各学校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职能,做好学校食堂的管理与监督。

3.关于“管理制度未能建立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思想上重视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条款的表述,做到责任到人。二是加大检查和抽查频次,通过每月督导检查、双月校安委检查、教体局不定期抽查、集团互查等形式强化学校对制度的落实。

4.关于“信息公开未全面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信息公开平台,利用校园网、食堂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方便师生知悉食堂运营情况。二是定期公布食堂财务状况,包括食材采购、成本核算、收入支出等方面的信息,接受师生监督。三是公示供应商信息和食品来源,提高食品食材信息的透明度。四是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收集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和改进。

5.关于“用餐陪餐、食堂开放未能常态化、规范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学校完善了食堂对外开放制度,强化对食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与教育教学、学校安全等工作齐抓共管。全区小学开展“‘伴’日相约”活动,通过随机安排家长协同验菜、陪餐、观摩教学等,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透明度,增强群众对教育教学工作包括食堂管理的认同感,同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关于“仓库管理缺乏监督,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体局督促学校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明确货物的入库、存储、出库等环节操作流程和责任人,定期盘库,做到账目与实际库存相符。

7.关于“日常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学校食堂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设定为风险最高等级D级。崇川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已开展3次双月督导服务,共对31所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现场督导,进一步督促学校严格食堂日常管理。

8.关于“阳光采购平台数据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操作不规范现象,提醒学校下载平台“帮助文件”并组织学习,在工作群适时发布提醒进行规范化指导,邀请软件公司工程师进行操作答疑。二是发布阳光食堂平台使用专报。三是坚持常态化巡查平台中预警信息,提醒学校分析预警信息产生的原因,采取措施降低预警发生数。

9.关于“伙食费盈亏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教体局不定期突击检查各学校一周带量食谱采购计划,进行采购金额比对,了解各学校成本控制情况。二是各学校提高透明度,将伙食费的收支情况向师生公开,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三是对涉及到的学校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控制食堂每日支出,做好每月收支核算,控制好食堂盈亏。

10.关于“日均食材支出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教体局督促所有学校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提升食堂管理能力,对食材支出认真细致核算,科学编制采购计划,避免大起大落。二是相关学校严格准确地按照一周的周期对菜价进行核算,合理制定菜谱,确保学生直接食材支出占比符合规定。

11.关于“财务管理水平良莠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教体局对全区学校报账员、结算中心会计再次组织业务培训,收看关于食堂管理突出问题的视频会议,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对涉及到的学校核实情况,进行了针对性的整改。

12.关于“索证索票查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调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材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进货验收环节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将索证索票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同时在阳光食堂平台重点关注索证索票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教体局对供货商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强调了蔬菜农残检测项、鸡蛋抗生素残留检测项、禽类激素检测项、肉品品质合格证等方面的要求。

13.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教体局2023年组织对蔬菜、猪肉、禽蛋、牛肉等八类食材进行公开招标,落实新的供货商。二是由各小学集团牵头对水果、牛奶等食材进行公开招标。三是强调除已经由教体局、集团牵头招标落实的食材以外的采购种类,必须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供货商。四是强调各学校要严格从招标确定的供货商处采购品牌、规格均符合的货品,严格验收,坚决杜绝不规范采购的现象。

14.关于“采购数量无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学校制定明确的采购计划,根据学生人数预测每天的食物消耗量,并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二是定期进行采购审计,检查采购活动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浪费等问题。同时,鼓励学生和员工反馈意见建议,持续改进食堂的运营管理。

15.关于“从业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人员配备,根据食堂实际情况,合理增加从业人员数量,确保在就餐高峰期满足供餐需求。二是培训提升技能,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烹饪技能和服务水平,以满足高质量的食品和服务要求。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等激励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稳定从业人员。

16.关于“功能布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百校焕新”行动,对老旧学校整体改造的同时,优先进行食堂的改造,优化食堂功能布局。2023年已对沿河桥小学食堂、新桥小学食堂等进行了整体改造,新增面积约500平方米,2024年还将对启秀小学、城南小学等学校食堂进行整体改造。二是尽快启动新建食堂,2023年张謇一小临时食堂已拆除,新食堂已启用,曙光小学新食堂改造完毕已启用。三是新建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高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环境舒适。

17.关于“基础设施未能有效维护”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内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对老旧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换磨损、损坏的设备。二是改善卫生环境,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制定清洁卫生标准,并严格执行。

18.关于“卫生管理标准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学校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卫生责任,确保食堂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遵循统一标准。二是督促学校加强培训,定期开展卫生意识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责任感。三是强化监管力度,教体局组织各集团开展交叉互查,将地面积水纳入检查内容,同时结合每月督导对食堂的卫生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19.关于“聘用模式不统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教体局对全区用工模式进行调查研究,将制定出台《学校后勤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在原合同到期后逐步采用统一模式。

20.关于“薪资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体局对全区用工模式,工资标准进行了调研,将制定出台《学校后勤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统一食堂用工岗位的薪资标准。

21.关于“福利待遇不统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体局对全区用工模式,工资待遇进行调研,将制定出台《学校后勤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统一食堂用工福利待遇标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797076;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290号,邮政编码:226006;电子邮箱16849305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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